普陀区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服务,区建设局编制了《普陀区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区建设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建设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区建设局编制的《普陀区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区建设局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建设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
网站地址为:www.ptjs.gov.cn
2、指定地点公开
指定地点为:普陀区建设局办公室
地址: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07号 邮编:316100
公开时间为:08:30-11:45 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80-3012102。
区建设局还将采用文件、公告、报刊、电视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区建设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区建设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区建设局申请获取。区建设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建设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县建设局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区建设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区审批办证中心建设窗口,联系电话:3820638,通信地址:普陀区东港海莲路80号,邮政编码:316100,电子邮箱:ptjs@vip.qq.com。
(三)提出申请
向区建设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普陀区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普陀建设”网站上直接填写《普陀区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普陀区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区建设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区建设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区建设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区建设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区建设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区建设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区建设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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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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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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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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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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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介质及制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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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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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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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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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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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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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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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制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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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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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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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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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盘制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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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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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检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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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检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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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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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递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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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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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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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快递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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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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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传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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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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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申请最高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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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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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该标准收费经区财政与价格部门确定,收费的费用全额上缴财政。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请提供相关证明。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建设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普陀区建设局办公室举报。
联系电话:3012102(办公室)、3055305(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室)、3021011(办公室信访室),传真号码:3012108,通信地址: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07号,邮政编码:3161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区建设局办公室法制办,联系电话:3067336,传真号码:3012108,通信地址: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07号,邮政编码:316100。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普陀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3819176,传真号码:3819161,通信地址:普陀区东港,邮政编码:316100。
普陀区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年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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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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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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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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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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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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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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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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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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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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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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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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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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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 纸质 □ 光盘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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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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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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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 年 月 日前以你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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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